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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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相关资料图)
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第
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秉持
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,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
详细了解后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创业板上市
公司规范运作》、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及《江苏斯迪克
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现
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
经核查,2021 年 11 月 24 日,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
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在确
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,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,000.00 万元的闲置
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
月。截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,公司已将全部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。公
司存在超过 12 个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。除上述
外,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募集资
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。
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
的专项报告》。
二、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对外担
保情况的独立意见
经审议,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
公司资金的情况,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
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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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。
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,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200,682.20
万元(其中,以前年度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76,186 万元,2023 年上半年度对
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4,496.20 万元),占公司最近一期(2023 年 6 月 30 日)
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90.85%;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,公司未
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,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
对外担保事项。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,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
而产生损失的情况。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
规定,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,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。公司不存
在为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,亦不存在损害公
司及全体股东、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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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页无正文,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
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)
独立董事:
赵增耀 龚菊明 赵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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